以岭药业通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复审

2018-08-30来源:

核心提示:近日,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并主持,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对以岭药业的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最终一致同意以岭药业通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复审。

  近日,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并主持,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对以岭药业的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最终一致同意以岭药业通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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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评定,评定标准全面系统,包括企业的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以遴选出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以岭药业早在2015年就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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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次省级复审中,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以岭药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到以岭药业始终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自主创新为主,在中医药理论创新推动新药研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吴以岭院士作为学术带头人,凝聚了一批归国专家、外籍专家及博士为骨干的研发队伍,被列入河北省首批“巨人计划”团队,获得“高层次创新团队”的荣誉称号,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生物医药院士工作站等平台,邀请我国近30位生物医药领域两院院士及多名医药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建立起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的高水平研发平台,形成了中药创新药、化学一类新药、国际制剂的研发格局。研发投入及研发投入占企业支出比例逐年增长,2017年研发投入25668.16万元,占企业的营业收入6.29%。先后承担和完成了两项国家973计划项目、一项863计划项目,以及国家“十一五”支撑、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20余项,研发专利新药10余个,取得发明专利三百余项。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难治性疾病治疗研究,络病理论创新带动专利新药研发形成了以岭药业独具优势的科技核心竞争力。

  专家组最终一致同意:以岭药业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合格,符合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条件,同意通过省级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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